山西一企业将31吨危险废物违法倾倒至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生态环境部今天透露,对于这起案件,其联合公安部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同时,针对一起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生态环境部要求加大对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准确。
2018年1月17日,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西坪镇下营村淇河河道内发生危险废物异地非法倾倒案件。经公安机关调查,倾倒危险废物为山西省绛县天龙农科贸公司生产甲基亚磷酸二乙酯过程中的釜底废渣(经鉴定为危险废物),共计约31吨。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8年1月16日,山西省绛县天龙农科贸公司将生产甲基亚磷酸二乙酯过程中的釜底废渣(经鉴定为危险废物)约31吨交由河南人潘某,拟运至河南省某水泥企业作为添加剂,企业向潘某支付了费用。1月17日凌晨,潘某雇王某用铲车将废渣倾倒至南阳市西峡县西坪镇下营村淇河河道内。
该负责人指出,山西省绛县天龙农科贸公司存在无证排污、批产不符、非法转移生产废渣等环境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山西省有关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涉案企业落实停产要求,尽快确定危险废物数量,核实去向,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举一反三,对涉危险废物化工企业开展排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行为。
同时,要求山西省有关公安机关加强与河南省有关公安机关协调配合,依法做好案件侦办工作,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深挖犯罪链条,查明犯罪事实,抓捕涉案人员;山西省有关检察机关认真办理案件,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要及时批捕、起诉,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
江西省在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省级核查中发现江西欧兰宝检测技术公司(以下简称欧兰宝公司)为“某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检测项目”以及彭泽县某企业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经过调查,江西省调查组指出,欧兰宝公司出具的这两份报告,均属于通过弄虚作假、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方式得出。
对于欧兰宝公司的行业,江西省在进行查处的同时,将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弄虚作假、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提供给了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联合惩戒。
生态环境部向全国转发了江西省对这起案件的处罚结果。生态环境部要求,各地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加大对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准确。
同时,还要求加强与质监、公安、发改、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和机构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依纪依法依规对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生态环境部要求,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认真制定检查方案,积极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问题应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相关情况要及时报送生态环境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