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余与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合作协议。作为新余合同环境服务试点工作七大项目之一,该项目采用“减排量采购模式”,总投资2亿元,预计2014年年底建成,建成后可形成500吨/日的垃圾处理规模。这标志着全国地市级第一个合同环境服务试点工作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七大试点项目逐步启动
2012年3月,市政府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环境服务框架协议》,这是全国第一个地级市和环保企业实行“政企合作”的大型综合环境服务项目。项目中包括环境保护治理专项规划制订,环境顾问咨询,水、气、固体、噪声污染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环境服务产业平台等全方面服务。一年多来,永清环保公司对新余环境问题全面“问诊把脉”,编制了《新余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专项规划(2012-2020年)》。
新余于今年2月出台了《关于推进合同环境服务工作的意见》,委托永清环保公司,实施新余市生活垃圾回收清运及发电、袁河工业平台与仙女湖共建污水处理厂、新钢公司烧结脱硫、重金属治理及生态修复、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仙女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等7个试点项目。
政府花钱购买环境服务
为积极推进合同环境服务工作,新余制定了三大目标: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环境综合管理能力显著提升、环境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其中不乏高标准的具体指标,比如仙女湖、孔目江两个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袁河新余段水质达标率100%,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新建城镇化污水、垃圾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社会化运营比例达到100%。
对于这种合同环境服务“政企合作”模式的优势,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政府从“包揽”环境治理到购买环境服务,将污染治理工作交由专业的环境服务商办理,不仅能大大提高环境治理的效率,还将为环境服务业带来大量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在合同环境服务的模式下,环保企业必须先治理修复,在取得环境效果后才能获得经济回报。因此,环境服务商将会提供最优的服务方式和最好的服务效果,这也有助于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该负责人还表示,新余会出台相关政策激励高污染企业参与到“合同环境服务”中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