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危险废物不落地、不出厂、不出园区,到2015年淄博市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率达到80%的总体目标。”26日,淄博市环保部门出台《关于开展全市重点企业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以下简称三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危险废物“三化”工作列入每年的年度重点任务,实现常态化,每年3月31日前列出当年“三化”项目名单报经淄博市环保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按照意见规定,对新建项目,实行总量替代。对已建成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原则上危险废物年产生量超过1万吨的园区以及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处置难的企业均要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另外,实施意见将所有产生大量废酸、废卤化有机溶剂、废碱等危险废物的企业列为实施重点对象,此次确定了18家企业为今年的首批“三化”项目。
凡是列入危险废物“三化”工作的工程项目,其环保手续的办理一律按照“从简、从快”的原则,对已建设自有利用处置设施的企业,抓紧完善环评手续;对新建自有利用处置设施的企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理环保手续,鼓励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拉长经济产业链,从根本上解决危险废物“三化”处理工作。
企业要担负危险废物处置工作主体责任,不得转嫁危险废物处置责任,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不能实现安全处置、存在较大环境隐患的,应立即停产;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建立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定期调度通报“三化”工作进展情况,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企业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另外,还将危险废物“三化”工程项目纳入环保“十二五”规划中期调整项目计划,统筹安排实施;对重点工程项目将按照环保专项资金政策,以奖代补,给予资金优先支持。 |